自审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
为规范湖北鑫育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直播平台的内容生态管理,确保所有直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平台运营规则,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信息传播,保障平台用户合法权益,维护清朗网络空间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全部直播活动,覆盖主体包括平台主播、公司运营/审核/技术人员及相关合作方。

第三条 基本原则

一、合法合规原则。严格遵守《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确保平台运营及直播内容全程合规。

二、社会责任原则。坚守正确导向,传播正能量内容,抵制不良信息,维护网络公序良俗,履行平台主体责任。

三、分级管控原则。按直播内容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审核,建立动态监控机制,提升审核针对性与效率。

四、全程追溯原则。完整记录留存审核、违规处置等相关数据,确保直播行为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
第二章 审核内容与标准

第四条 禁止传播内容

一、违法违规信息。严禁传播暴力、恐怖、淫秽色情内容;禁止展示或诱导模仿自残、危险驾驶等有害行为。

二、侵犯权益信息。严禁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隐私权、名誉权的内容,包括未授权使用他人作品、泄露私人信息、侮辱诽谤他人等。

三、虚假有害信息。严禁传播各类虚假信息,尤其是社会热点、公共安全等领域谣言;禁止传播含病毒等有害信息。

四、其他违规信息。包括宣扬邪教迷信、赌博,违反民族宗教政策,损害国家形象、泄露国家秘密等内容。

第五条 限制性传播内容

一、敏感社会议题。涉及突发事件、政策解读等敏感议题的直播,需依据官方信息传播并提前专项审核,开播时标注信息来源及警示。

二、不适宜画面内容。含惊悚、血腥等不适画面的直播需提前专项审核,全程标注风险警示,保障观众选择权。

三、商业推广内容。服务推广等商业行为需提前报备资质材料,经专项审核通过后方可传播,严禁虚假宣传。

第三章 审核流程

第六条 事前审核

一、直播备案申报。主播需提前24小时报备直播主题、大纲、时长等信息;大型户外、商业推广等特殊直播需提前48小时提交策划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。

二、技术智能筛查。通过审核系统、违禁词库等技术手段初步筛查备案信息,标记风险内容转入人工复核。

三、人工专项复核。审核人员复核备案信息,重点核查主题合规性、资质有效性等,对存疑内容要求补充调整,复核通过方可开播。

第七条 实时监控审核

一、全时段动态巡查。建立7×24小时巡查机制,通过技术系统实时监控直播画面、音频、互动内容,及时发现违规行为。

二、重点时段强化管控。节假日、晚间等违规高发时段,增加巡查力量,重点监控高风险直播及违规记录主播。

三、紧急处置流程。发现严重违规内容时,立即中断直播、保存证据,防止违规扩散,并上报合规部门及监管机构。

第八条 事后复盘审核

一、内容存档管理。直播录像、审核记录等数据按规定留存不少于60日,违规直播数据延长留存至3年,确保可追溯。

二、定期抽检复盘。每月抽检不低于5%的历史直播内容,每季度全面复盘,排查漏审违规内容,分析流程漏洞。

三、问题整改跟进。汇总抽检复盘问题,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,优化审核标准流程,追责相关人员并处置违规主播。

第四章 违规处置措施

第九条 分级处置标准

一、轻微违规。初次情节较轻违规,采取警告、限流、下架违规内容、限期1-3日整改等措施,整改通过恢复直播。

二、中度违规。多次轻微违规或情节较重违规,采取7-30日封禁账号、扣信用分、取消流量扶持等措施,考核合格可申请解封。

三、严重违规。多次中度违规或情节恶劣违规,永久封禁账号、没收收益,上报监管部门;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。

第十条 黑名单管理制度

一、黑名单纳入。将永久封禁主播、严重违规合作方纳入黑名单,禁止重新注册或参与直播相关活动。

二、行业信息共享。与其他平台、行业协会共享黑名单信息,形成联合惩戒,维护行业秩序。

三、黑名单公示。定期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黑名单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

第十一条 相关主体责任

一、主播责任。主播需签署《直播内容合规承诺书》,对直播内容合法性负责;违反承诺需承担损失,需积极配合审核整改,拒绝配合将加重处置。

二、审核人员责任。审核人员需严守审核标准,签署保密协议;定期参加合规培训,考核与绩效挂钩;因疏忽导致违规传播的,依规追责。

三、平台责任。建立7×24小时应急响应团队,制定预案并定期演练;加大技术投入优化审核系统,定期更新审核规则库。

第五章 监督与改进机制

第十二条 内部监督

一、合规督查。设立合规督查小组,每月抽查审核记录、流程执行等情况,提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。

二、内部审计。每季度开展内部审计,核查审核合规性与公正性,严肃处理违规行为。

第十三条 外部监督与反馈

一、用户举报渠道。开通多渠道举报通道,承诺48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,对属实举报用户给予奖励。

二、政府监管配合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,定期报送数据,及时整改问题并处理转办投诉。

三、第三方评估。每年至少引入一次第三方机构评估自审工作,依据结果优化改进。

第十四条 持续改进

一、数据统计分析。建立数据分析体系,研判违规规律与审核薄弱环节,为优化工作提供支撑。

二、制度与流程优化。每半年梳理修订本制度及审核流程,简化冗余环节,修订后公示告知相关主体。

三、人员能力提升。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,提升审核人员识别能力、运营人员执行能力及主播合规意识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,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执行。

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合规部门负责解释、修订与监督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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